集裝袋設計要嚴格執(zhí)行GB/T10454-2000國家標準。集裝袋作為出口包裝, 要保證出口貨物在裝卸、運輸和保管過程中有效地保護裝載物品, 全完好地將貨物運至目的地。因此, 集裝袋設計必須滿足四大要點, 即安全性、保管性、使用性、密封性。
1.安全性
主要指集裝袋的強度。在設計時要考慮包裝容積、盛載物重量和包裝單位個數, 還要考慮運輸距離的遠近和搬運次數的多少,采用何種運輸工具和運輸方法。在GB/T10454-2000集裝袋國家標準中, 嚴格規(guī)定了集裝袋基布和吊帶技術指標要求, 從安全角度出發(fā), 明確了集裝袋結構全部為底吊結構。安全系數必須達到1.8。
2.保管性
應根據用戶的使用條件, 合理的選用材料, 合理的配比。塑料制品陽光暴曬下的抗老化能力是比較關注的問題, 也是集裝袋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。在生產過程中注意抗紫劑的使用以及材料的選擇。
3.使用性
在設計集裝袋時, 要充分考慮客戶使用集裝袋的具體方式和方法, 如提吊、運輸方式、裝載物料性能等。另外還要考慮是否為食品包裝, 要考慮對所包食品無毒、無害。
4.密封性
包裝物料不同, 密封要求不同。如粉料或有毒物品、怕受污染的物品 對密封性能要求非常嚴格, 容易受潮或霉變的物料對氣密性也有特殊的要求。所以在設計集裝袋時, 注意考慮基布覆膜工藝和縫制工藝對密封性的影響。